在強積金制度下,僱主有法律責任安排新入職僱員登記參加由僱主所選擇的強積金計劃。
僱主如何選擇合適的強積金計劃 ?
強積金設立的目的,是為就業人士提供退休保障。因此,僱主應先瞭解僱員的需要和意願,從而選擇一個能夠為僱員提供最切合其需要的產品及服務並收費合宜的強積金受託人及計劃。
僱主只可參加一個計劃 ?
僱主可以參加多於一個強積金計劃,為僱員提供多個選擇,以便僱員可以選擇最切合其個人需要的計劃。
為增加僱員的選擇,僱主應挑選能提供不同類別的強積金基金和服務的強積金計劃,及考慮基金的收費水平和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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